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辦理匯算清繳。即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期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3年度個體戶經營所得匯算馬上就截止了!申報截止時間:2024年3月31日如果你是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那你一定要在今年3月31日前完成經營所得匯算清繳申報,否則可能會面臨罰款哦!
辦理途徑有三種:
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
自然人扣繳客戶端
辦稅服務大廳
如果你是查賬征收,且只有一個個體戶的,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填寫經營所得B表
如果是多個個體戶(查賬征收):填寫B表之后,再填寫C表
如果名下的個體戶都是核定征收,或者是定期定額,有兩個或者是兩個以上的,那就只需要填寫經營所得C表就可以了
我這里是以法人名下只有一家個體工商戶為例,教大家怎么操作
1、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版),讓法人用個稅app掃碼登錄

2、點擊“我要辦稅”,在稅費申報模塊找到經營所得(B表),進去申報年度匯算清繳。

3、輸入納稅識別號,點擊下一步。

4、填寫收入及成本費用,再點擊下一步。

5、如果沒有調整項目,就不用填啦,直接點擊下一步。

6、填寫虧損、投資、捐贈這些,一般沒有就不用填啦,“是否均在綜合所得中扣除“選擇“是”or“否”,再點擊下一步。

7、瀏覽申報明細,核實一下有沒有填對,切記往下拉還有個體工商戶減半征稅政策需要選上哦!


經營所得的定義
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對象主要是在中國境內取得了經營所得,并且實行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需要辦理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
(一)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的個人合伙人來源于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二)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三)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四)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取得經營所得,且實行查賬征收的,需要辦理經營所得匯算清繳。只取得一處經營所得: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填報《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取得多處經營所得:分別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填報《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但要選擇一處進行匯總申報,填報《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需要納稅人自行辦理)。

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則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1)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以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2)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協商決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3)協商不成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實繳出資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4)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合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一手核定征收資料!
復制微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