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們無論是工資薪金所得,還是勞務報酬,股息紅利所得,當我們個人在取得的各種收入,輾轉一系列后,再扣除掉需要繳納的稅費,才是實際到手裝進我們自己口袋的錢,今天智小賬從一個角度來講講個稅的稅收籌劃2024個人所得稅稅務籌劃的方法!

稅務籌劃:
1、合理合法性:所謂稅務籌劃,其前提條件必須是符合國家法律以及稅收法規的,符合稅收政策法規的導向,而非是鋌而走險,打擦邊球。
2、事前性:也叫前瞻性,稅收籌劃一定是企業在進行生產經營和投資理財活動之前進行的涉稅方案設計籌劃,事后的一切改變或者手段都屬于掩蓋事實真相、偽造、變造、隱匿相關資料等,屬于偷稅范疇,相關納稅人是需要承擔偷漏稅的法律責任。
3、系統性:又叫綜合效益最大化,稅收籌劃的目的是使得納稅人整體的稅負最低,而不是某一個稅種的籌劃,是全局性的稅種籌劃,使得企業的整體利益最大化。如果某項納稅籌劃取得了節稅效果,卻增加了其他方面的支出,這樣進行納稅籌劃就需要再考慮一下。
所以,無論是針對增值稅、個稅、企業所得稅等等稅種的籌劃,我們都要基于以上原則進行稅收籌劃。
獎金的個稅籌劃:
個稅在我國排名為第三大稅種,在西方國家排名為第一大稅種,隨著國家出臺的一些優惠政策以及針對個稅的稅收改革(累計預扣預繳),個稅籌劃方面也有了新的思路。
比如,企業在年底給員工發放的年終獎,一般金額較大,如果走工資薪金所得需要繳納較高的個稅,員工不開心,就會想辦法減少個稅,常見的就是提前把年終獎分攤在月工資中一起發放,更有的可能會通過發票報銷形式領取年終獎,但是一般情況下,年終獎金額較大,員工個人是沒辦法合法取得足夠金額的發票進行報銷,也會容易引起稅務稽查,貓叔這里講關于獎金(包括年終獎)的兩種籌劃方法。
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稅收優惠的籌劃方法:
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一次性經濟補償金”是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的,而不是因為勞動合同終止等其他原因取得的。由企業支付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不作為社保費的繳費基數。
1、在員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和企業簽訂離職補償協議(關鍵點:一定要是合同到期之前,和需要發放高額獎金的員工進行簽訂補償協議)
3、召開股東會,決定招聘新員工,同時針對這些離職員工斟酌考慮繼續留用的人員,簽訂新錄用勞動合同。
案例:甲公司需要給公司的三位員工發放獎金,每人獎金為30萬元,當地年平均工資為10萬元,如果按照年終獎計稅:30萬除以12個月,折算成月工資為25000元,對應的個稅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為:1410,應納稅額:300000×20%-1410=58590元,需要繳納58590元的個稅。
籌劃方案:在三位高管勞動合同到期之前,經過董事會研究決定與三位高管和一些準備裁掉的員工一起解除勞動合同,發放解除勞動關系的一次性補償金每人30萬元。其他人員適當發放。這樣這三名高管就可以適用當地年平均工資3倍以內免稅的規定。3倍的平均工資正好是30萬,所以三名高管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三名高管需要留用,通過董事會決議,經過競爭上崗,淘汰其他員工,重新與三名高管簽訂勞動合同。這樣就可以輕松規避掉相關的個人所得稅了。
利用年終獎的期間選擇權進行籌劃方法:
居民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也可以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找稅率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此計稅方法只能使用一次)
綜合所得(不含年終獎)應納個稅+年終獎應納個稅 VS 綜合所得(含年終獎)應納個稅,比較哪個繳納的個稅少,就采用小的為年終獎計稅方式。
實際在發放年終獎的時候,對于單獨使用年終獎的員工來講,一定要注意應納稅所得額的區間,差一分錢都可能讓你多交幾萬的稅款。
相比之下,少發一塊錢,卻可以少交8.8萬元的個稅。
如果您還存在疑問,可以免費咨詢我們的稅務籌劃師:撥打24小時免費咨詢電話:15137101602,專業稅務師一對一解答!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一手核定征收資料!
復制微信號